根据香港公司法例第三十二章规定,香港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委任公司秘书,以履行公司的法定责任。其职责包括向公司注册处申报有关公司架构丶股东及董事的变动,亦需为董事局拟定公司会议议程丶筹备周年股东大会及对相关的法定条例提供专业谘询及建议。
我们的公司秘书服务,致力减少客户面对相关法例时产生的困扰及疑惑,评定公司的策略是否符合相关法例。同时,转达最新公司法例,并剖析对公司的影响。
我们的公司秘书服务包括: